申办孔子学院机构基本条件
认可孔子学院宗旨和属性
孔子学院旨在促进中文传播,加深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推动中外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增进国际理解。是所有合作方秉承“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共同设立的非营利教育项目。
外方申办机构须独立或共同满足
1
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具备开展孔子学院业务活动的资质;
3
所在地区或其业务覆盖区域有学习中文的需求;
4
具备举办孔子学院必备的软硬件条件,包括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
5
能够为孔子学院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
中方申办机构须独立或共同满足
1
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具有支持外方合作机构开展孔子学院业务活动的资质和能力;
3
能够持续派出支撑孔子学院发展必要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4
能够与外方机构共同为孔子学院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
申办孔子学院流程图
中外方机构共同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中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申请材料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中外方机构共同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中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申请材料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外方机构单独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申请材料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与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协商确定中方合作机构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基金会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中外方机构
外方机构单独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申请材料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与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协商确定中方合作机构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基金会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中外方机构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独立孔子课堂申请流程同上。
联系方式
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电话: 86-10-63240618
传真: 86-10-63240616
邮编: 100083
邮箱: info@c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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